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履职尽责  - 社情民意 - 建议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活动

社情民意

专委会工作  |  社情民意  |  民主监督  |  社会服务  |  建言献策

建议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活动

发布时间:2009-10-07浏览量:

全国政协常委、农工党河南省委主委、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体健反映:中共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不断强化食品安全工作。但是,我国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产业水平、公众素质等方面依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三鹿奶粉事件等食品安全重大事件仍然时有发生。现阶段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整治与监管方式显然存在着局部性、阶段性、片面性、临时性等诸多不足,缺乏全局性、连续性、系统性、长远性。因此,要想更加有效地解决食品安全及其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复杂问题和忧患,尤其是在当前我国分段监管体制下全面持续提升食品安全及其监管水平,必须寻求一个载体,建立一个全面、系统、科学的评估、激励体系,引领全国食品安全工作。为此,建议将食品安全城市纳入国家层面的创建体系,在全国组织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

多年来,我国先后组织开展了国家层面的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城市、最佳旅游城市等创建活动,这些载体以其明确的导向性、较高的权威性、较强的激励性以及鲜明的群众性、社会性,受到了全国各地、社会各方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在促进创建城市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食品安全是国计民生之本,社会和谐之基,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之所在,是社会公众生命安全之所盼,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之所重,是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之所系,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有着深厚而广泛的群众基础、社会基础、工作基础。

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要统筹规划,周密论证,建立科学、严谨、全面、具体的创建工作标准体系。主要内容建议包括地方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总体部署、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机制创新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和效果;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贯彻与落实情况和效果;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供应网络的建设情况和效果;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进出口、畜禽屠宰、城乡结合部等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落实情况和效果;各个监管部门履职及协同配合情况和效果;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普及情况和效果;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效果;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发布和有关部门之间交流情况和效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建立情况和效果;食品产业发展状况及在当地经济发展中的地位等。申报前12个月未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评审工作要科学、权威、客观、公正。建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评审工作,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专家和食品安全检验监测、风险评估领域的专家学者等组成评审组,对申报城市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工作要采取书面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指定检查对象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专家评审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建议由管理指标评估、重点品种食品抽样检测、消费者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等有机部分组成,尤其要提高对申报城市城乡市场重点品种食品的暗访抽检的权重,由评审组派出专业人员深入城乡食品市场暗访,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购买样品,由选定的国家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统一检测,这样可以客观地反映当地人民群众日常消费的食品安全常态。

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评审工作建议每三年评审(复审)一次,对通过评审(复审)的城市授予“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荣誉称号,在大力宣传推广该城市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先进事迹和经验的同时,建议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政策激励。

上一篇:没有了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4号 备案号: 豫ICP备09037814号

版权所有:中国农工民主党河南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