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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殡葬改革中存在问题的建议

发布时间:2009-10-07浏览量: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河南省委副主委、郑州大学二附院副院长杨利霞反映:殡葬改革是惠及千秋万代、涉及千家万户的大事,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工作之一。但目前殡葬改革工作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变相土葬,违法占地,乱埋乱葬现象严重

由于前些年的殡葬政策重火化、轻安葬,许多地方出现了二次殡葬和二次办丧的现象,且很普遍。在不少县、乡遗体火化后骨灰继续装棺土葬,一些地方出现了大量农用土地的豪华骨灰坟,这种风气一日不止,火化率再高也没有太大的意义。

二、火化费用昂贵,群众难以接受

    调查发现,除火化成本不断增长因素外,目前殡葬是独门生意,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经营者不明码标价,并且漫天要价。丧事中花费惊人,丧主除花钱请殡仪车之外,还要买骨灰盒、烟花鞭炮、乐队、买烟酒设宴招待客人,一般家庭要花去至少近万元,靠种田维持生活的农民和低收入的城市困难居民,面对如此高的丧葬费用难以承受。他们认为火化不如土葬省钱。火化政策的推行必然会遇到大的阻力。

    三、殡葬法规不完善,殡葬事业单位、职位不明确,职责不清

殡改工作已实行几十年,至今我国尚无一部《殡葬法》。殡葬事务已涉及多个行业、多个环节,却常常缺乏明确的法律条文进行规范界定,对违法行为和事件缺乏明确的处罚措施和强制手段。如违法土葬如何执行?个体和民间从事遗体收殓、殡仪等服务项目如何规范?对非法从事遗体冷冻、冷藏的单位和个人、非法从业者如何取缔都无法可依。

四、经费投入不足

    近十几年来,由于城市的发展、环保法规的要求,许多地方的殡葬单位面临场馆搬迁和设备更新的问题。而许多不发达地区无钱投入或投入不足,致使殡葬馆、火化场无法搬迁建设或借债为之,负债累累、举步维艰。如果靠自身累积来建设势必迫使众多的瘊葬单位不断的在丧主身上挖钱,增加群众负担。最终结果只能是深化殡葬改革的目标背道而驰,使殡改事业在群众心目中形象负面化。

    建议:

    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殡葬法》

    通过立法规范殡葬业,使其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特别是应尽快出台公益性公墓的推广,规化和建设方面的法规,规范基地管理、加大对套棺葬和超标占地、非法占地的力度。

    二、政府要加大对殡葬改革事业的投入

    采取一定的补偿机制。殡葬改革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生老病死是人生大事,建议像对待九年义务教育、农民种田有补贴、国有企业解困有资金一样,政府要加大对殡葬改革事业的投入。

    三、殡葬事业单位实行新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

    引进人才、提高素质,实行人性化、亲情化服务,明码标价,健全消费档次,延伸服务链,为不同消费群体提供广阔的选择空间,扩展和谐的服务平台,真正做到便民、利民、助民的目的。

    四、加强监管力度,规范殡葬用品市场

    殡葬管理职能涉及民政建设、土地、工商、交通等行政部门。只要规范市场、审查从业资格、丧品的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从严监管,协调各部门联合行动,严历取缔非法经营,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就能创造规范有序的葬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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